體育用品借用規則:
1. 體育用品借用時間為早會(7:15-7:50)、 第一個小息(9:50-10:05)和 第二個小息(11:10-11:25)。
2. 除體育大使外,其他同學不可擅自進入體育室。
3. 同學須得體育老師或體育大使應允方可借用體育用品。
4. 同學必須憑手冊借用體育用品。
5. 借用的體育用品如有違失或破損,應立即通知當值體育老師。
6. 如遇雨天或考試,不借出體育用品,體育大使不須當值;
7. 大籃球、排球只可在籃球場使用。
8. 小籃球、繩只可在小花園使用。
9. 同學必須注意安全,不可以在小花園大力擲球或「射龍門」。
10. 每天借出用品及數量如下:
用品 |
數量 |
大籃球 |
8個 |
排球 |
4個 |
繩 |
8條 |
小籃球 |
2個 |